约瑟芬李

第七天,理想滚烫。

刘至晖

我第一个爱上的人姓刘,叫刘至晖。

名字挺普通的,人也挺普通。

当初谈恋爱那会他总说是他先爱上我,我们俩会面红耳赤地争一阵,年纪小就爱计较这些,最后还是他红着耳朵捏我的脸,恶狠狠地说:肯定是我先。

多幼稚呢。

其实那个年纪哪有什么爱不爱的,只不过是一时新鲜。和他分开之后我一直这样跟自己说。

就像我现在感慨万分地坐在电脑桌前写这个故事,不知道从何说起,言语太单薄,其实说不明白满眼亮晶晶的少年是怎么在黄昏捧着一大束野花坐在墙头跟你告白,多少带点诙谐的浪漫,或许不够庄重,可那是穷乡僻壤的小地方少有的明媚光景了。

我们生活的那个地方是一个和《边城》差不多的地方,可样子完全不一样。湘西小城是翠色的,缥缈地融化在乡俗的的温情里,我们这是大西北,大风大沙,人人皮肤粗糙,性格也不温婉。

那为什么说差不多呢?大概是在这昏压压的地方,大家都是善心人,我们这种穷孩子从小就是吃百家饭长大的,这种鸟不拉屎的犄角旮旯地方,大家逐渐溶成了一股血脉,彼此也就不分彼此了,成了结结实实的一家人。

我恨他。

他口口声声爱我,可把我一个人丢在了这。

小城只能走出去一个人,因为大家攒够了钱,把家底和棺材本都掏出来,还是只有一个人能出去上大学。我和刘至晖都是尖子生,我本以为他那么爱我,肯定会让我去,可在那个黄昏,还是那样的天色,他抱着花坐在墙头对我说:软软,让我走吧。

我砸了他的花,他哭了。

我气得脑袋都要炸了,眼泪哗哗的流,我们俩就变成抱头痛哭,我不知道他有脸说出这样的话,又怎么有脸哭。反正那天莫名其妙地哭了一下午,他走的时候还是说:软软,让我走吧。

我当时也不知道怎么鬼使神差地应下了,考试那天我没去,看着准考证发呆,反锁着门,门外是焦急拍门的大姨。

我和刘至晖都没妈,我大姨拉扯我,他舅舅拉扯他。

我原原本本地和她说了,大姨一听,要去跟刘至晖理论,被我拉住了。她看着我,眼泪就下来了。

她说:娃儿,你命不好……

刘至晖走的那天,我站在人群里远远看向他,他在张望,我到了人群前面,让他看到我,他的眼睛一下子就亮了,似乎想说什么,满脸都是喜悦。

那天你怎么没去考呢?他舅舅问,喜笑颜开的。

他那天来跟我说,让他走,我就没去考试。我回答。

他舅舅的笑容一下子凝滞在脸上,皱纹都在抖,脸色变得很难看,瞪视着刘至晖。

刘至晖愣了愣,也不笑了,低下了脑袋。

我说:恭喜你,刘至晖。

说完转头就离开了。

身后本来热闹的人群安静下来了,变得鸦雀无声,我知道所有人看刘至晖的眼神是什么样的。他成了叛徒,一个背叛我们感情的人,他的离开也就不是欢送,而成了驱逐。

你跟她抢,你还是不是人你!

有人骂开了。

他活该,他欠我的。

流淌的悲河以忘我著称,我长时间地沉浸在被背弃的痛苦里,不敢看天,一切遥远的东西都有可能引发我对青年时代的悔恨。干嘛为了口气放弃走出去的机会呢,我明明有机会到更远的地方去,我好想走,想远走高飞,我不愿再做小地方的羞鹅。

大姨受了很大打击,一病不起了。

早年间,刘至晖还给我来过几封信,都写得很长,好几页纸,皱皱巴巴的,也不知道是不是哭了鼻子。他跟我道歉,同时描写外面的大好河山,他写外面的人和事,写一切新奇的我从没见过的玩意,我更恨他了,恨他这种形似施舍的剖白,恨他在炫耀。

后来我到学校教书了,孩子们叫我“老师”,过了许多年,心里那股子气才慢慢平下来。我开始觉得这样的生活不错,也不知道当年那个走出去的大学生过得怎么样,有没有碰钉子。

希望他多碰几个。

再后来小城也通了电话,他舅舅给了我他的电话,并告诉我:他当兵了。

我心想:关我啥事。

他又说:城城还没结婚。

刘至晖的小名叫城城。

我笑了:叔,我不在乎。

五零年的时候吧,我刚教完课准备回家,拎着一大堆东西,正来例假疼的挪不动道,颤颤巍巍地到了门口,掏钥匙的时候突然听见有人叫了我一声。

软软。

已经很多年没人这么叫我。

只有刘至晖这么叫我。

我没回头,积压了那么多年的血气一下子涌到脑袋里,钥匙断在锁孔里面,我颤抖着说:滚。

你还有脸回来,滚!

刘至晖没动,我却晕过去了。

仇人见面分外眼红,我真想生吞活剥了他。

晕过去之后,我做了一个漫长的梦。说不清是好是坏,一条长长宽宽的土路,我光着脚,抱着一大捧野花撒欢,太快乐了,一时没注意,跌进一个硬邦邦的怀抱。一抬头,是少年的刘至晖,咧着嘴笑,不是呆头呆脑的样子,看起来很伶俐,狡黠地朝我眨眨眼睛,蹲下来要背我,我快乐地趴上去,他一边唱歌一边跑,我的野花被风吹散了,他唱的歌一颠一颠的,不是很好听,但很自在。

那大概是我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光了,以至于我想不到什么辞藻来形容,只能用这两个字,快乐。

我在病床上躺着,其实已经醒了,偷偷把眼睛睁开一条缝,刘至晖的脸上竟然多了一道疤,看起来有点凶,明明去了好地方,可脸晒的比我还要黑。我突然想起他舅舅跟我说过,他当兵了。

那他怎么回来了呢?

软软,我过会就走了。别告诉别人我回来过。

刘至晖自顾自地说话,手里还在给我削苹果,动作很快,这样子其实挺恐怖的,像个杀人越货的惯犯。我就开始怀疑他是不是真的当兵了,还是说,只是一个噱头。

毕竟怎么看都不像。

软软,你恨我吧,恨我吧。我知道我不是东西,跟女人抢,我不是东西。

他翻来覆去地说这么几句话,说着说着突然捂住了脸,肩膀起起伏伏,看上去是哭了。

还哭。我睁开眼睛数落他。这么大人了还哭,不像话。

刘至晖愣愣地看着我,眼神跟那时候一模一样。

我说:我不是怨你。我生气也跟我是不是女人,你有没有跟女人抢机会半点关系也没有。我知道你出去肯定比我出去更有用,你能做更多事,而我不能。

我躺着,盯着我的轮椅看,看着看着苦笑了两声。我说:我恨自己命不好。

他说:你等我几年,等我回来娶你。

我有点不可置信:你在放什么屁?

他笑了:软软,你一点也没变。

我使劲摇头:我不喜欢你,你去找个正常人结婚,别来烦我了,我看见你就想把你宰了。

他说:你等我参军回来,再把我宰了。

我问:你要去哪?

他说:去朝鲜。

我问:你什么时候回……呸!你最好永远别回来。

他笑笑地牵我的手,放在脸颊旁边吻了吻,我没躲开,臊的满脸飞红。

我一语成谶的本领一向很好。结果就是,我等到了他的一支钢笔和一副已经坏了的眼镜框,只剩下半个了,听那个小男孩说,刘至晖是他的班长,死的时候,身子也只剩半个了。

那孩子在哭,我却流不出眼泪了。

我环顾四周,一阵恍惚,大姨走了,舅舅走了,身边的那些熟悉的面孔一个接着一个离开了,好像时代一个跟头翻覆了一整夜,一睁眼,就只剩我一个人待在那片昏压压的土坡下面,念着铁马冰河的诗。

他们都说我男人死了,紧跟着我就疯了。

我自己心里清楚,我穿上母亲当年结婚的衣服站在他那个坟包包前不是在装疯卖傻,他说好要回来娶我,我就漂漂亮亮地来嫁给他。

我攥着那支钢笔,心里想:他是我男人。他是个有血性的,不是孬种,做我男人不错,勉勉强强值得我爱。

肯定是我先爱上他的。

我看见过他悄悄用木头削了一个五角星出来,我看见他戴着舅舅的帽子歪歪斜斜地敬礼,他不是在依瓢画葫芦,他是在钻研自己的一个愿望,这愿望的种子随着年龄长大了,成为他眼睛里很亮很亮的一些东西。所以那天他来找我的时候,我单是看见他的脑袋就已经知道要怎么做了。

他要走的干净,走的彻底,我就掐断他的后路和念想,又掺着点小心思,要他岁岁年年记得我,愧对我,一辈子不许忘了我。

尽管我清楚,他的梦很远很长,他也注定不全然属于我。

我或许仍然爱他,又或许只是自我感动,于是学着先贤的气性,撑起了身后的昏尘,守着小城的温存,放他到宽阔光明的地方去,做一颗炮弹,做一面坚墙,开展一番他的伟业,不沉寂以消亡,只逐日而狂奔。

刘至晖,他该是要这样活。

可他没有回来,睡在了寒天雪地里,就这么熄灭了。

我不知道去哪里找他,但我总想着,一个人在他乡多半会冷,会想家,我不希望他连死了都不安顿。

然后,一个疯婆子开始了她的跋山涉水。


 

我爱上的人姓刘,叫刘至晖。

名字挺普通的,人也挺普通。

当初谈恋爱那会他总说是他先爱上我,我们俩会面红耳赤地争一阵,年纪小就爱计较这些,最后还是他红着耳朵捏我的脸,恶狠狠地说:肯定是我先。

多幼稚呢。

就是这么一个人,悄无声息地干了一件大不普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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